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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号

发表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3日 由admin

(关于发布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》的公告)

公告〔2021〕11号

  为支持我国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,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》(见附件),现予以公布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.doc

  海关总署

  2021年1月27日

 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
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》的公告.doc

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海关通关须知》的公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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