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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–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

发表于2025年9月10日 由admin

  根据工作需要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 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
  海关总署

  2025年8月19日

公告正文下载链接:

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.doc

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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